民政部:推进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时间:2018-08-27 10:05来源:未知 作者:houpu 点击:


2018年8月23日上午10时,民政部2018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举行,民政部政策法规司李健副司长、社会组织管理局李波巡视员、社会救助司刘勇副司长等三位司局领导,分别介绍《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陈日发通报情况,关于养老服务方面,他说:
 

 
在养老服务方面,继续开展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达标评估活动,推进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大力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启动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向社会公布了115项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养老服务业中的深度融合与广泛应用。确定了36个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京津冀(蒙)养老服务体系协同发展取得新突破。推动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制度。印发《2018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福利彩票公益金激励实施办法》,在全国遴选出上海、北京、河南、江西、四川和陕西6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2017年工作成效提升幅度较大的省份,给予资金奖励。
 
按照相关工作安排,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健全民生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政策,继续做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研究完善低保标准制定、调整的相关政策措施,实现科学、动态调整。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调研督查,指导地方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


继续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探索建立改革后涵盖全流程的综合监管制度机制。
 

 
扎实推进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制定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指导政策,着力解决养老服务发展区域、城乡不协调问题,弥补养老服务发展短板。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推进互联网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指导地方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政策措施,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落实和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中国妇女报记者] 医疗救助是脱贫攻坚中健康扶贫的重要内容,我们根据中央机构改革方案,这项工作将划归新的国家医疗保障局,请问目前转隶工作进展怎样?
 

 
[刘勇]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部署要求,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划转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央的《改革方案》印发后,民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同时,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序推进职责转隶工作,做到了职责平稳过渡、工作无缝对接和人员相对稳定。目前,医疗救助的职能、人员、编制已全部转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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